突然间,左一一灵感爆棚,她想写本书,然后让这书在整个冥界畅销下去。
名字这会她都想出来了,就叫:狗东西天天逼我去作死!
哦,不对,是冥王……冥王天天逼我去作死。
写狗东西谁知道,冥王这个词,任谁看到都是一目了然知道她说的是谁。
她要将她的悲惨跟无辜在这冥界挥散的淋漓尽致,让这个冥界所有的鬼魂都知道,他们爱戴的鬼王是个什么玩意儿。
就是个压榨欺负弱小的玩意儿。
好吧,这就是一时头脑发热,想想的无厘头而已,真的去干,谁看啊!
文笔写的好也需要销路的。
再说了,她一高中都没毕业的文盲,她哪来的文笔?
文笔都没有就别提销路了。
她还是想想正事吧,想想她的三天后吧……